四年前的九月八日,我加入經濟日報當法庭記者。今晚才發現已四周年,但,我已不在這行了,也許這個計算應該停止。
今天與新聞處的老細參加義工服務,席間他們會問我以前在蘋果做甚麼。朋友說:即使我被記著是蘋果的人,其實都幾抵。後來我回想,覺得是超抵,因為我不介意這樣被標籤,甚至非常認同。至今,我還是會說新聞的事說得眉飛色舞,我想,以後的工作很難再有這樣的機會了。人就是這樣,不滿足於現狀,失去才知重要。或者,這是必經階段,要有所取捨吧。
Sunday, September 09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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