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October 21, 2006


很久沒有試過,一睜開眼,十二點半。


昨晚接近十二點才下班,然後,不知怎的,我竟再生等報紙的念頭,不過今次沒有人陪我了。


這間公司原來仍然能給我驚喜,我真心覺得自己命大。不知為何那時我會打算叫資料室找找他是誰。原本六點已定的版位,到八點才說做A1,當時,我剛寫完另一隻PAGE LEAD,這隻,一隻字也未寫。


終於也在同事幫忙下搞掂,但全我是我自己開口。為何老細沒有想過找人幫我手呢?眼看同事一個個七點幾便離去,心生憤怒:即使最初不是A1,我也要寫750+800+400,還要我騰空收突發同事的料。難道老細看我,是四隻手兩個腦?


朋友們都說,你這個A1,好遠喎。公司決定我不能參予意見,但希望大家會著重故事本身的趣味,而非這個人物是誰。

2 comments:

blue said...

我很明白你為什麼會因為這點點興趣及期望而覺得開心。有時用心去寫一個頭版,心裏會擔心編輯及美術會否將之毀掉了,所以就很心急想看看。

不過,試過幾次等完了,又會想「其實除左我自己之外,又有邊個會在意?」....但下次又繼續等,哈哈

blue said...

係興奮唔係興趣,sorr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