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9/28 22:19:43
其實,我很愛寫,雖然我每天都在寫。
從前停了寫網誌的習慣,是因為我知沒人看,寫了也沒用。但是,我的而且確很想寫,很多東西想分享,即使不太清楚對象是誰。
上週日,我到廸士尼樂園一遊。終於第一次現場看煙花,但我發現,真的根本並非我之前看的美麗。原來,沒有動過手腳的照片也可以是騙人的。不過不得不承認,他的煙花照的確拍得很美。一年了。
時間過得真快。轉眼間,波波與我已共渡了足足十二個年頭,我在蘋果也呆了超過兩年,還有我脫離四眼妹的行列已過半年,代表我與煙花高手停止邦交半年。
前天,波波病情惡化,我碰上高手,很想找人傾訴,就這樣,冰釋前嫌。不對,事實上我們對從前的事沒有提過半句,只是,好像都不再重要了。我常常想,如果糟糕的事情必定要發生,也許,那已經是best scenrio. or at least, it could have been worst. 那個下午,我不能說是不愉快的,後遺症暫且不談。
然後,因為恢復邦交,我才知道我跟他的一位同事要離開蘋果。除了意外,我竟還有點不捨。半年發生的事原來可以這樣多。終於今天遇上了那位同事,在他口中,蘋果日報被批評的體無完膚,就連我也覺得似再沒有繼續下去的餘地。哈,我早想走了,只是沒有機會吧!
他走了,再沒有人教我打psp. 不過我也會祝福他的,雖然他竟是由極右走到極左。
Tuesday, October 10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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