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,這是一個恰當的時候,作出這個聲明。我,是不適合當公務員的了。我技不如人。因為面試中的兩條問題,令我首次在陌生人面前尷尬到如此地步。然而,原來媽媽對兩條問題都有見解。原來,答案只在空氣中。認了吧。you, are just not capable.
不過,畢竟這只是一份工作而已。是我口中,the highest i can achieve. 那麼,achieve不到,也不應這麼詫異。從來,我都不是elite的人。
昨晚又參加了一個婚禮。看著那些介紹相識經過的片段,我以為不會再有甚麼驚喜。以下是我同事跟她丈夫相識的經過。
二人自中一起才因是同班同學認識,不過直至中學畢業才正式交往,12年後共偕連理。好像,再平淡不過。接著才知道,原來在兩人那幀約有50個小臉孔的幼稚園畢業照中,二人已各據一方。原來,二人在幼稚園已是同學,緣份的種子早已埋下。
聽著聽著,我的雞皮疙瘩都走出來了。一向相信緣份的我,對小說中曾經出現的情節竟在現實生活中出現感到十分訝異。如果換作是我,相信我在知道的一刻,已決定要跟那個人斯守一生。我會認定,那是註定的緣份。
小說的情節並不如此,結局有點唏噓。同事能為故事劃上完美的句號,展開生命新的一頁,我很為她高興。真的,因為,這實在是太難得。
不過,我還是會有那個疑問,到現在仍不能解開:究竟,為甚麼要結婚呢?為甚麼有些人,我會覺得到這個階段結婚是理所當然的事,但,有些人,我會有所質疑?如果有一張check list,應該要包括些甚麼問題,要有多少個"剔",才能夠令結婚變得理所當然?
Sunday, June 03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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